官渡区图书馆《办证指南》
一、持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),到官渡区图书馆一楼外借部找工作人员办理借书证。
二、办理借书证需交纳押金:50元,借阅1本书籍、2本期刊;100元,借阅2本书籍、2本期刊;150元,借阅3本书籍、2本期刊。
三、使用借书证进行书籍、期刊免费借阅时间为45天,未看完可进行续借。
1、打电话到相应楼层“图书、期刊借还处”进行续借,电话号码:0871-67171975;2、用浏览器输入网址www.gdqlib.cn或用百度搜索“官渡区图书馆”登录网站,在主页面右上角,点击“读者中心登陆”,输入借书证号及密码(默认身份证生日八位)登录,进入图书续借;3、带上书刊到官渡区图书馆服务窗口进行书刊续借。续借时限为30天。
四、退证办理
带上有效证件及押金单,到官渡区图书馆一楼外借部找工作人员办理借书证的退证手续办理,工作人员将归还所有押金。
图书或期刊超期如何办理?
官渡区图书馆自2017年10月份开始,,取消了读者借阅书刊超期费的收取,广大读者积极配合,服从图书馆的借阅规定,按期归还书刊,促使书刊合理、正常的流通;但也有部分读者屡次不按期归还书刊,导致部分书刊长期滞留,影响了部分书刊的流通,影响其他读者借阅,造成书刊资源闲置。 为更好地服务读者,促使书刊正常流通,自2018年10月1日起,我馆将执行新的书刊外借逾期管理办法,新的管理办法根据读者超期时间的长短,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自动采取如下措施: 逾期15天未还,第一次逾期的,暂停借阅书刊7天;第二次逾期,暂停借阅书刊14天;以此类推,最长停借期限不超过30天。因疫情原因,图书可延期还回。
- 浏览 15070 次